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考后,筆試科目有所變化,中學考三科,小學和幼兒園考兩科,每科卷面成績均為150分,考試最終成績實行“報告分”制度,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國家統一制定。
那么,“報告分”是什么意思呢?到底多少分數才是合格成績呢?
筆試每科目成績分為卷面分和報告分兩種,簡單來說,卷面分就是考試時候試卷上的分數,而報告分指的是教委網上面提供查詢的成績分數,兩者數據不同。
卷面分和報告分的轉換公式非常復雜,像匹布那么長,小編在這里就不展示計算公式了。報告分其實是名次分,我們可以這樣簡單理解:按照比例把150分的卷面分折合成120分的報告分,報告分70分以上算是合格成績,或者卷面分達到90分以上算是合格成績。我們在查詢考試成績的時候,只能看到報告分;平時我們在自測的時候,可以參考卷面分。
所以,忘掉報告分吧!平時我們自我測驗的時候,就把90分當成合格線就可以了!